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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尤其是东西部差距的扩大,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1996年6月,中国政府明确指出,“加快开发西部地区,是全国发展的一个大战略、大思路”,而加快西部小城镇的发展是西部大开发的一个关键问题。目前西部地区小城镇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方面自然条件与生态环境状况较差,高山和高原占西部总面积的70%,水土流失面积占全国水土流失面积的83%,荒漠化面积占90%以上;另一方面经济欠发达,贫困问题较为突出,基础设施的发展滞后,环境污染严重,导致生态状况的持续恶化,并且制约了小城镇的发展,成为西部地区贫困的重要原因。
荷兰作为世界发达国家之一,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拥有先进、成熟的技术,完善的管理模式以及规范的市场化机制。为了减少贫困,改善环境,加强中国政府与荷兰政府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引入荷兰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技术和经验,提高中国西部小城镇的发展能力是十分必要的。因此建设部拟申请利用荷兰政府的发展援助资金,开展“中国西部小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经济适用技术及示范”项目。
我国西部总面积达685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73%,显然在整个西部实施项目是很困难的。为此,我们在西南地区四川、云南、重庆三省/直辖市,选择甘孜、阿坝、凉山、丽江、大理5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以及涪陵、巫溪、奉节3个贫困地区共16个贫困小城镇作为项目示范的拟选地。这16个贫困小城镇的自然条件、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西部地区均有代表性。根据对16个地点的生态环境现状进行调研,主要生态特点是:生态资源丰富,但非常脆弱。同时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环境恶劣。生态环境日趋恶化部分与小城镇基础设施短缺有直接关联。
为了检验、示范集成后的经济适用技术以及市场化运作机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将根据各地的条件和准备情况,最终筛选出11个作为示范点,利用这11个小城镇急需建设的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工程作为平台,并将其作为项目中具有重要意义的组成部分。
2. 项目设计的总体目标
2.1 项目目标
通过中国西部小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的经济适用技术集成、示范工程、能力建设、形成市场化的机制和技术政策、以及成果扩散等活动,以实现促进西部小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发展,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市场化进程,改善环境,减少贫困,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2.2 本项目的主要特点
1)本项目完全符合中国政府的优先发展战略和目标:西部大开发;发展小城镇战略;减少贫困;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以及环境与生态保护。
2)本项目的主要思路是:针对西部小城镇基础设施发展的主要障碍,即缺乏资金,缺少能力,缺乏市场化的机制与政策以及技术政策,确定克服这些障碍的目标并设计出相应的活动,在具有典型意义和代表性的地区,依托急需建设的环境基础设施进行试点、示范,并在整个西部地区进行扩散和复制,从而促进西部小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环境,减少贫困,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3)本项目除了具有示范作用之外,还将在11个示范地通过建设示范工程,直接改善环境,减少贫困。将使11个国家级贫困小城镇从整体上增强发展能力;解决50万城镇居民的污水和垃圾污染、安全饮用水供应的问题。
4)本项目还将重点研究在市场化过程中,弱势群体的权益保障问题,并使11个示范点近13万人的贫困人口在不增加经济负担的前提下直接受益。
5)项目在技术、市场化机制、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成果,将由建设部采取有效的措施,迅速扩散到整个西部地区,甚至部分中部地区。
根据以上数据和对西南地区7个小城镇的调研,总体结论是:西部小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十分缺乏,供水设施简易,缺乏系统的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极少,垃圾处理设施几乎没有。
2.3 项目结构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有效建立需要经过以下四个阶段:
l 建立有效(政策)框架并形成对环境基础设施的需求意识:包括实施多项活动,以向社会公众和投资者宣传环境污染的原因和可能出现的后果,提高公众环境意识,促使其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l 推动西部小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所需要的能力建设:为促使各方协同对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进行规划、资金筹措、工程设计、项目招投标、工程施工和运行管理,必须对其进行能力建设;
l 技术信息调研和备选技术的评估:这一部分包括对各种备选技术性能及造价的信息进行收集,并对其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包括潜在的效益)进行评估;同时还包括对(技术)供应商所提供的信息进行评价,对技术进行改进和集成以适应当地实际情况的要求,并对最终选定的项目进行实施的能力(包括其他培训项目的启动,和建立一套技术服务系统等)进行评估;
l 技术的实施和运行管理:这一部分包括提高应用技术的能力、发展技术的能力和相应的管理能力,建立必要的相关基础设施(包括能源和材料的供应、交通运输设施等),拓宽融资渠道等方面。
有效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成果扩散可以由多种形式来进行,如:
l 技术项目:技术“硬件”和“软件”的获取、引进、集成和运营活动。
l 政策措施:中央政府及各行政部门对制定、贯彻和执行有利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成果扩散以及其机制改革的相关法规(包括环境方面的立法、财政收入以及融资渠道的改革的激励措施等)所采取的行动;
l 能力建设活动:采取能够对技术能力、管理水平以及有效实施政策措施和技术必需的各种能力的建设活动;
l 成果扩散活动:采取有利于本项目的成果有效、高效地扩散至西部其它地区的活动,以形成乘数效应。
2.4 项目的组成和直接目标
(1)能力建设
直接目标:推进中国西部小城镇在环境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方面的知识水平和技能。
(2)技术识别、评估和集成
直接目标:通过对技术(市场)进行调查、识别、评估和集成,形成适用于西部小城镇的环境基础设施经济适用技术。
(3)示范
直接目标:在10个小城镇建设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示范工程,在1个小城镇建立融资机制示范。
(4)政策制定及实施
直接目标:制定适合西部小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方面的政策框架,包括技术政策、技术指南、融资的市场机制等。
(5)成果扩散
直接目标:对成功的示范工程的成果进行扩散,这些成果包括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技术,经过优化的政策、技术指南、市场机制、管理实施结构等。
2.5 项目所涉及的地区范围

3. 项目组织机构与监管体系

4. 项目预算

项目总投资约为3946万欧元,主要来自荷兰驻华大使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荷兰驻华大使馆提供发展援助资金1496万欧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38%。其中512万欧元用于示范工程,占荷方投入的34.2%;984万欧元用于技术识别、集成、能力建设、政策研究、成果扩散等方面,占荷方投入的65.8%。
中方投入2450万欧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62%。其中1950万欧元用于示范工程,占中方投入的79.6%;500万欧元用于技术识别、集成、能力建设、政策研究、成果扩散等方面的配套,占中方投入的20.4%,主要以资金、人力、办公场地、办公设备 、信息获取和提供等方式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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