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指导委员会:为了加强对本项目的领导,由建设部和外经贸部(现为商务部)成立项目指导委员会,作为项目的最高决策机构,其主要领导职责是对项目进行宏观指导与决策,并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考核。
项目指导委员会下设项目指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项目指导委员会的常务机构,负责项目具体的领导、协调以及监督工作。
一个由不同领域的专家组成的专家咨询系统将用来支持项目指导小组,在具体的问题上向项目领导小组提供具体的指导和建议。至少设有两个专家咨询系统,一个是技术专家系统,一个是政策专家系统。
2003年4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科技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荷兰王国驻华大使馆就“中国西部小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经济适用技术及示范”项目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协商。会上建设部科技司首先汇报了项目的进展情况,接着三方就国内技术执行单位的选择、拟选示范地考察事宜及荷方管理机构招标事宜进行了充分讨论,确保了项目能够顺利进行。
2003年9月1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科技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荷兰王国驻华大使馆召开会议。经过讨论协商,指导委员会就项目预算调整、国内执行单位选择和国际执行单位选择的问题取得一致意见。
2003年12月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科技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荷兰王国驻华大使馆召开会议。会上通报了最终确定的国内所有执行单位的名单,并就项目启动仪式、荷兰官方发展援助政策的变化、增加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国际执行单位招标程序、两国之间项目框架协议等事宜进行了充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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