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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管理办公室:中央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建设部(项目的主要受益方),由有资质的中方机构担任。

项目管理办公室工作内容

    1.制定项目的实施计划(分年制定的工作计划);

    2.工作中的总体质量控制;

    3.审查各具体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及项目的验收;

    4.项目相关信息的收集与传递;

    5.项目的财务管理;

    6.负责项目的人力资源管理,如:选择所有需要的第三方并与之签订合同;

    7.向项目的主要受益方(建设部)和指导委员会汇报相关工作;

    8.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内容,向项目的捐赠机构(荷兰驻华大使馆)汇报相应工作(周期性的项目进展报告和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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